關于《黑龍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 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黑龍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標投訴處理辦法》的政策解讀
為優化全省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投標環境,促進放管服,改善監管方式,優化和完善招投標機制,進一步規范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標投標活動,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結合本省實際和建筑市場專項整治工作,完成了對三個招投標管理文件的修訂工作,將《黑龍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和《黑龍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工程量清單招標投標實施暫行辦法》合并為一并重新梳理有關內容,對《黑龍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標投訴處理辦法》進行了全面修訂。
一、《黑龍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主要內容
1.重新梳理施工招標投標活動的有關環節、步驟和內容,清理、調整已失效或影響招投標活動的內容;進一步簡化監管環節,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2.增加了電子招標投標的相關內容,推進電子招投標工作;
3.明確開評標兩階段方法,先評技術標,后評經濟標,進一步規范評標行為;
4.明確了招標代理機構從業人員的有關要求,對從業人員重點管理,提高招標代理工作質量和工作能力;
5.減少對項目班子人員及社保要求,明確只對項目負責人提出要求并進行系統考勤,切實減輕企業投標成本和負擔;
6.提出了在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投標活動中可以探索評定分離辦法;
7.梳理調整了工程量清單編制內容、編制依據等內容,清理了失效和不符合當前要求的內容;
8.確定工程量清單作為招標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編制依據、編制單位和作用、發布時限;
9.確定最高投標限價對投標人的限制作用,需要復核或者重新編制的情況;
10.明確評標初步評審和詳細評審程序,推薦了以綜合評估法和經評審最低投標價法的四種評標方法,供招標人選擇使用,引導采用科學、規范的評審方法。
二、《黑龍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標投訴處理辦法》主要內容
1.明確了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投標投訴事項受理和不予受理的情形,規范投訴行為;
2.明確投訴處理部門和必須的程序、要件、時限等;明確投訴處理部門和人員工作規則、要求,保證投訴受理和處理工作順利進行,問題得到切實和有效處理。
2020年10月27日